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與君長相守 - 第七十一章 我自橫筆向天笑 (附有資料)

第七十一章 我自橫筆向天笑 (附有資料)[第2頁/共4頁]

為製止處所官員在考滿、考查時避重就輕、籠統誇大,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對官員上報的功業文冊等考評質料的內容作了一些強迫性的規定,要求必須包含農業出產、人丁、賦稅、教誨等方麵的內容。厥後彙總為《到任須知》,對處所官員職責內容作了詳細的規定,總計三十一款,內容非常全麵,觸及農業出產、開荒、水利、稅收、吏治、社會治安、民政、人丁、教誨等各個方麵。除了這些顯性的經濟和社會目標外,明當局還通過考查中所根據的八項察例來加強對官吏品德才氣的考評。“考查者,通天下表裡官計之,其目有八:曰貪,曰酷,曰暴躁,曰不及,曰老,曰病,曰罷,曰不謹。”官員如果經考查肯定沾上了此中任何一款,等候他的就隻要降職、勒令致仕、免除等處罰正視考評行政法規扶植,前後公佈實施一係列的考評法規。

“阿誰,前次鄙人不是和山荊上大人家拜訪了嗎?山荊本就非常敬慕嫂夫人風華,聽到嫂夫人巾幗不讓鬚眉,陪大人查案,更是佩服得五體投地,特地讓我問問嫂夫人近況,大人可否流露一二?”

嚴格貫徹當真鬆散的原則,呈上來的每個本子,每行乃至每個字都要看的清清楚楚。三十一款,八項察例,說甚麼勸農,開荒、水利、稅收、吏治、治安、民政、人丁、教養,你做的好的天然一字不漏地記下來,哪怕隻是一次判了個小案子,幫一個鄉野村夫洗脫了罪名。談甚麼貪,酷,暴躁,不及,老,病,罷,不謹,做錯的一個也彆想逃過,哪怕是你某年某月某日衣冠不整,腰帶係錯了處所也要來一筆上去。

最早在明王朝的前身吳政權期間的《大明令》,就對處所官員考評的根基政策作了開端的規定。厥後又製定公佈《到任須知》,作為處所官員考覈的綱領性檔案,要求官員上報考評質料時,須對比《到任須知》的條目,一一申明實績,編成《須知文冊》。洪武二十三年又出台《任務條例》,建立了逐級上報、按期考查的原則。而關於京官的考評,明初“仿《唐六典》之製,自五府、六部、都察院以下諸司,凡其設官分職之務,類編為書”,“名曰《諸司職掌》,詔發行,公佈中外”。弘治年間,在《諸司職掌》的根本長停止充分和擴大,編成《大明會典》,並顛末嘉靖、萬積年間兩次重修。以上這些法律法規為官員績效考評供應了法律根據和軌製保障。考評內容和標準、考評過程、考評成果都比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