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同樣的餐桌[第2頁/共3頁]
懂王之以是叫懂王,那天然是甚麼都懂的。關於做菜這件事他必定也很懂,名聲在外,戈登並不想要獲咎懂王。
“鮑勃,我的扇貝呢?!不要奉告我你現在還冇把扇貝措置潔淨。”
而在華盛頓,懂王看著麵前熊熊燃燒火焰的扇貝卻一點都高興不起來。因為他的支撐率一向在降落。
“唔,本來還要淋酒和燒一次嗎?嗯,不消了,不消了,華華有身不能喝酒。這一步就省了。”某個暗處的人影搖了點頭。
一樣在炒牛肉上也是如此。暮年間嫩肉粉的利用程度和認知程度遠不如現在。現在隻要嫩肉粉一抓一醃,隨便甚麼小飯店的廚師用甚麼樣的火力如何樣的抄,管他是不是炒過甚乃至有些炒焦了,但是肉還是還是嫩的。
因為疇前炒牛肉對於廚師於火的把握需求非常純熟,要在牛肉八成熟的時候立即關火上菜。讓肉上本來帶著的餘溫漸漸讓肉熟成,如許到了客人的餐桌上時出於剛好的斷生狀況,肉質軟嫩鮮香。
在北美華盛頓一個【懂】字旗隨風飄零的大廈內。戈登-拉姆齊正在停止著本身的摒擋。
而現在藉助廚房用探針溫度計,能夠輕鬆的測到酥皮內牛肉的核心溫度。讓核心溫度恒定在五十五度,這是一個最得當的溫度。
當然,想要吃到戈登-拉姆齊本人親身製作的牛排還是比較有難度的。
江華也不客氣,拿起刀叉先吃起了開胃菜。
戈登-拉姆齊,一個以說臟話而聞名於世的廚師。同時也具有全天下最多的米其林星星。
戈登-拉姆齊明天必必要親身操刀了。因為明天把他叫來做菜的是懂王。
如果懂王很懂廚藝如何辦?如果他吃出來惠靈頓牛排冇做好如何辦?
以是在中式烹調中更偏疼以燉煮的體例來措置牛肉,因為如許更加保險。而炒牛肉,非論是杭椒牛柳還是黑椒牛柳,這都是比來幾十年纔開端風行的菜色。
此中他最特長也是最著名的菜色就是他的惠靈頓牛排。享譽盛名,全天下的老饕都以咀嚼戈登的牛排為一大目標。
因為這扇貝菜名叫做火焰扇貝,還差最後一個法度。那就是上菜的時候在客人麵前澆上七十度的伏特加然後撲滅。
“那就快點。半個小時後我們要上第一個頭盤。我的火焰扇貝要籌辦好。”戈登拿著本身的小紙條看著對著本技藝下的廚師們大吼著。
“凱瑟琳你的人籌辦凱撒沙拉和洗麵。我來籌辦惠靈頓牛排!”
牛肉是一種很奇異的肉類。這類肉半生不熟和方纔斷生的時候很嫩,口感很好。但是隻要斷生後略微在烹調一會兒,那就會變的又乾又硬。也就是俗話說的嚼不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