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曾國藩修身十二法 - 處事穩健有耐心

處事穩健有耐心[第2頁/共5頁]

正因為穩慎,曾國藩又提出了“以主待客”的原則。他說:“兵不得已而用之,常存不敢為先之心,須人打第一下,我打第二下也。”這裡所說的打第一下打第二下,不是從戰役誰公理誰不公理的角度說的,而是指詳細戰役戰役中,誰先脫手,何時脫手的題目,即戰役戰役何者為主、何者為客的題目。以是他說:“古之用兵者,於‘主客’二字精審也。”何謂主客?曾國藩列舉道;“守城者為主,攻者為客;守堡壘者為主,攻者為客;半途相遇,先至戰地者為主,後至者為客;兩軍相持,先號令放槍者為客,後號令放槍者為主;兩人持矛相搏鬥,先脫手戳第一下者為客,後脫手即格開而即戳者為主。”如何措置主與客?他說:“凡出隊有宜速者、宜遲者。宜速者,我去尋賊,先發製人者也;宜遲者,賊來尋我,以主待客者也。主氣常靜,客氣常動。客氣先盛而後衰,主氣先微而後壯。故善用兵者,最喜做主,不喜做客。”他批評湘軍將領說:“剋日諸名將,多會堂好先去尋賊,李希庵好賊來尋我。休、祁、黟諸軍但知先發製人一層,不知以主待客一層。”以主待客,既能夠逸待勞,養精以應敵,又可靜以審勢,乘機以破敵。以是,曾國藩以為,以主待客是致敵而不至於敵的最妥當的方略。“凡撲人之牆,撲人之潦,撲者客也,應者主也。我若越壕而應之,則是反客為主,所謂致於人者也。我不越壕,則我常為主,這就是所說的致人而不被人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