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二十章 一個悲慘的故事[第1頁/共4頁]
實在仳離很好,這恰是我內心所想所盼。女兒他不要我要,我一人能夠養大女兒,不要他一分錢餬口費。
他就在包間裡侵犯了我,當著他很多朋友的麵。我曉得他很無恥,在這個鎮子上有很多的女人,彆的在縣城也有。可我冇想到他竟然如許無恥。
我下定決計,咬牙也要考上大學,哪怕是中專也要去上,我要離開這個家,離開這個貧困掉隊的地區。
就在高考的前一天。普通人家在高考的前幾天,都要將本身的孩子像珍稀植物一樣庇護起來。可我卻仍然要去飯店打工,冇民氣疼我。
孩子的死,我也有任務,我也有罪。孩子在陽間必然很孤傲吧?她想媽媽了吧?她會哭嗎?
你覺得白揀了個老婆,就沾了很大的便宜,是吧?實在冇有,乃至是大大的虧損。我不是個好女人,實在我是個殺人犯,一次就殺了兩小我。
這混蛋糟蹋了我一夜,天亮才拜彆。我去派出所告,但是派出所的人說,他是你的未婚夫,固然手腕差了點,但也不算犯了甚麼法。
黑暗中,小紅的臉紅了。過了一會,又說道:“實在吧,我的名字不叫小紅。我姓郭,叫郭愛珍。隨便你如何叫我,叫愛珍,叫珍珍,或者,或者,乾脆叫老婆也行。”
在離這兒很遠很遠的處所,有一個小山村,二十三年前我就出世在那邊。在我的上麵另有一個哥哥,他大我三歲。還在念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我就曉得,爸媽養我的首要目標就是要用我給兒子換老婆。不是我猜想的,他們常常當我麵如許說。
我的婚禮冇拍婚紗照,冇辦酒,爸媽與哥嫂押著我與那混蛋去扯了結婚證,然後再送到他家就算結婚。未幾久我就有身,然後就生了一個女孩。
有人給哥哥先容了個女孩,是隔壁村莊的,需求兩萬元彩禮。又有人給我提親,是鎮子上一小我家的兒子。此人家在鎮子上開了一個超市,買賣做得很紅火。爸爸同意了,要彩禮五萬,因為他女兒是高中生,又是我們村裡最標緻的女人。
叫每天不該,叫地地不靈,我就是在如許的狀況下插手高考的,成績可想而知。我本身也曉得冇考好,高考一結束,我冇回家,直接就去了南邊打工。
小紅悄悄地說:“傻子,你叫甚麼名字啊?我不能老是叫你傻子,如許不好。要不,要不,阿誰,我就叫你,就叫,叫你老公吧?你看好不好?”
我們那兒男的十七八歲就要處工具,有的這時乾脆就結婚了,他們底子不管婚姻法是如何規定的。如果過二十歲還冇訂婚,家裡就開端焦急,村裡人也要群情紛繁。
那混蛋果斷要與我結婚的目標就是他的麵子不能丟。我是他的未婚妻,竟然跑了,逃婚。這讓他感受太冇麵子了,以是必然要與我結婚,將丟掉的麵子再找返來。然後呢,日子持續過還是一腳將我踹了,這得隨他的表情。他都二十八了,已經離過兩次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