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二十章 一個悲慘的故事[第2頁/共4頁]
或許是內心的話憋了很長時候無處訴說,明天終究找到了傾訴工具,郭愛珍一邊悄悄地抽泣,一邊訴說著本身的遭受。
我的婚禮冇拍婚紗照,冇辦酒,爸媽與哥嫂押著我與那混蛋去扯了結婚證,然後再送到他家就算結婚。未幾久我就有身,然後就生了一個女孩。
我們教員說了,唯有好好讀書,考上大學才氣夠走出我們這個貧困的山村。因而我就昂揚學習,必然要考上大學,走出我的這個小山村,不被爸媽賣了給哥哥找老婆。
我抱著冰冷的孩子,出了門。孩子六個月了,她爸爸還冇給報戶口,她在這個世上冇名冇份,就如許走了。孩子太委曲,她還冇來得及叫一聲媽媽。
我下定決計,咬牙也要考上大學,哪怕是中專也要去上,我要離開這個家,離開這個貧困掉隊的地區。
那混蛋果斷要與我結婚的目標就是他的麵子不能丟。我是他的未婚妻,竟然跑了,逃婚。這讓他感受太冇麵子了,以是必然要與我結婚,將丟掉的麵子再找返來。然後呢,日子持續過還是一腳將我踹了,這得隨他的表情。他都二十八了,已經離過兩次婚。
但是,現在不可了。差人要不了多久就會找到我,會判我極刑,殺人犯都被判極刑,我無怨無悔。因為,實在,我也是有罪的。我為甚麼冇早早地想到孩子呢?為甚麼冇早早地重視她的哭聲呢?為甚麼冇重視她很長時候都冇哭了呢?
我也冇說甚麼。因為無話可說,爸媽從我很小的時候打的就是這主張,養女兒為兒子賺老婆。
小紅喜好偎在張秋生懷裡,這讓她有一種安好而安然的感受。她情願就如許讓張秋生抱著,安靜地躺一輩子直到永久。
兩個畜牲嫌孩子哭得太吵,他們嫌煩,用枕頭壓在孩子的臉上。孩子被活活的悶死。當時,當時,我甚麼都冇想,隻感覺孩子太委曲了,她來這世上才六個月不到,就被親爸爸悶死了。我要給孩子一個說法,要給孩子報仇。
黑暗中,小紅的臉紅了。過了一會,又說道:“實在吧,我的名字不叫小紅。我姓郭,叫郭愛珍。隨便你如何叫我,叫愛珍,叫珍珍,或者,或者,乾脆叫老婆也行。”
我們那兒男的十七八歲就要處工具,有的這時乾脆就結婚了,他們底子不管婚姻法是如何規定的。如果過二十歲還冇訂婚,家裡就開端焦急,村裡人也要群情紛繁。
郭愛珍沉默了好長時候,然後像是奉告張秋生一個大奧妙,又像是在自言自語。
小紅悄悄地說:“傻子,你叫甚麼名字啊?我不能老是叫你傻子,如許不好。要不,要不,阿誰,我就叫你,就叫,叫你老公吧?你看好不好?”
在離這兒很遠很遠的處所,有一個小山村,二十三年前我就出世在那邊。在我的上麵另有一個哥哥,他大我三歲。還在念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我就曉得,爸媽養我的首要目標就是要用我給兒子換老婆。不是我猜想的,他們常常當我麵如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