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證明這份債務是假的![第1頁/共3頁]
沈清曉得她的躊躇,可沈清不在乎這個!
人一死,各種栽贓都成了定命,哪還需求提早籌辦假人證?
“民婦有人證,能證明當晚趙員外如何受傷。請大人答應民婦的丫環春菊上堂作證。”
公堂門口沸騰起來,世人大喊:“有冤情!有冤情!重審!重審!”
春菊紅著眼睛說道:“昨夜子時,趙員外帶了二十多小我衝進高家,先是到處收刮,將我們老爺收藏的書畫、瓷器都給拿走了,最後還……”
現場圍觀了太多本地人,在世人麵前道出自家主子被趙員外輕浮的究竟,會令主子失了名節。
縣官一臉錯愕。
差役放開沈清。
縣官一噎,冇吱聲。
思及此,沈清從速提起精力看向縣官,沉著道:“敢問大人,您說民婦犯了行刺罪,可有證據?比方說物證人證、勘驗筆錄?”
這個以養蠶製絲為活計的江南小鎮,民風渾厚,多年未產生過砍頭的重案。
沈清猜想,定是狗官見事情鬨大,不好亂來,故去收羅那簾後的人,眼下是否能夠留下她的命,以服民氣。
許是從未聽過有婦人者曉得《漢律》,一時竟健忘拍堂喝止她。
師爺見狀,走到縣官身邊私語幾句。
沈清抓住機遇,回身看向縣官,厲聲說道:“《漢律》有規定——無端入人宅者,及時格殺之無罪!趙員外無端帶人突入民婦房中,就算被民婦打死,民婦也是無罪的!”
沈清看向案桌後側那微動的深色簾子。
縣官微愣半晌,大喝:“天然有證據!被你重傷的趙員外,身上的傷就是證據!”
縣官麵上閃過躊躇。
這統統,丫環春菊定非常清楚。
春菊聞言,嚇得發了個抖,頓時哭道:“趙員外闖進少奶奶房裡,將少奶奶壓在地上,撕少奶奶的衣服,少奶奶不堪受辱,纔拿花瓶砸了他!高家十幾號丫環小廝都能作證!”
沈清被差役拖出公堂。
沈清被拖行數米,傷口又開端往外滲血。
圍觀大眾也被這步地嚇得噤了聲。
她衝春菊大吼:“快說!不然我就要被砍頭了!”
沈清被節製著身材,隻能瞪眼縣官,吼道:“本案的行刺罪底子經不起考慮!就算明天殺了民婦,民婦的家人朋友也必然會持續往上告!告到知府!告到大理寺!告到刑部!”
想到以後還會有性命之憂,沈清隻感覺心累。
命都要冇了,名節有甚麼用?
縣官眯眼瞧著她,不知又在打甚麼主張。
她來不及躊躇,跪著轉過身,看向站在人群中的春菊,喊道:“春菊!奉告大師,當晚產生了甚麼!”
她不敢往下說。
“大人,案發當晚,趙員外突入民婦房中欺侮民婦,民婦為自保,情急當中錯手誤傷趙員外,並非有預謀,不存在行刺!請大報酬民婦主持公道!”
聞言,沈清冇敢鬆氣。
差役立即上前來,押住沈清的雙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