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證明這份債務是假的![第2頁/共3頁]
聞言,沈清冇敢鬆氣。
這反應在沈清的料想當中。
差役放開沈清。
公堂門口沸騰起來,世人大喊:“有冤情!有冤情!重審!重審!”
先活著,以後的事情再說……
縣官這纔回過味來,頓時拍堂大喝:“高沈氏!你休得裝神弄鬼!”
這個以養蠶製絲為活計的江南小鎮,民風渾厚,多年未產生過砍頭的重案。
她在警告狗官,要他衡量一下,為了蠅頭小利,丟掉官職入獄,值不值得。
這些人沆瀣一氣,一心要弄死她,又怎會讓曉得本相的人有機遇把本相說出來?
“而《左傳》亦有規定——夫格殺刁悍妻者無罪,且罪犯家眷不得複仇!大理寺與刑部早有判例,致行強者滅亡應予免罪!”
如果本日她冇法還錢,必定還將入獄,以後……被人整死在牢裡。
沈清被節製著身材,隻能瞪眼縣官,吼道:“本案的行刺罪底子經不起考慮!就算明天殺了民婦,民婦的家人朋友也必然會持續往上告!告到知府!告到大理寺!告到刑部!”
“民婦有人證,能證明當晚趙員外如何受傷。請大人答應民婦的丫環春菊上堂作證。”
這統統,丫環春菊定非常清楚。
沈清料定他們連假證人都未曾籌辦。
期間,師爺幾趟收支簾後,來回在縣官耳邊傳著話。
縣官一臉錯愕。
差役立即上前來,押住沈清的雙臂。
現場圍觀了太多本地人,在世人麵前道出自家主子被趙員外輕浮的究竟,會令主子失了名節。
有理有據,縣官回過神,慌鎮靜張從簽筒裡取出令簽丟到地上:“來人!把高沈氏拉下去,砍頭示眾!”
圍觀大眾也被這步地嚇得噤了聲。
狗官隻是大要要放了她,實際上還是要弄死她!
春菊紅著眼睛說道:“昨夜子時,趙員外帶了二十多小我衝進高家,先是到處收刮,將我們老爺收藏的書畫、瓷器都給拿走了,最後還……”
她自知存亡就在這最後一刻,掙紮著不走,對著世人大聲說道:“這是一宗冤假錯案!有報酬了吃高家絕戶,枉殺良民!本日若我被砍頭,明日你們也會因為被人覬覦產業而被砍頭!我的本日,就是你們的明日!”
她衝春菊大吼:“快說!不然我就要被砍頭了!”
在師爺幾次展轉傳話後,縣官拍堂宣道:“鑒於本案有了新人證,本官在此宣判——高沈氏行刺罪不建立!但高家欠趙員外的十萬兩白銀,須得本日償還!高沈氏你可有現銀償還債款?”
命都要冇了,名節有甚麼用?
縣官眯眼瞧著她,不知又在打甚麼主張。
畢竟第一回合的堂審,就衝著將原身打死了去的。
她強忍鑽心疼痛,漸漸爬回公堂內,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