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1頁/共3頁]
這類很能夠是門生寄的稿件,看寫字筆鋒就曉得了,根基冇甚麼核閱的需求。他隻是照章程翻開,本覺得隨便瀏覽一下就能複書,誰知看了個開首就停不下來了。
男人這才收了錢,拿出檔案紙給她們辦理戶籍。
“是十五塊錢冇錯。”雪蘭點點頭說,“信上說了,他們雜誌社裡新人的稿費都是千字5角,我這是三萬字,當然是十五塊錢。”
“就是來討餬口的。”
李氏卻坐直身材,抽泣著對雪蘭說:“五姐,這是你寫的?寫的真好,真好。”
要曉得,十五塊錢可一點都很多了。這個期間最大的麵值就是一元,相稱於後代的一百塊,前麵分有角、分、毫等麵值。
她們找到了四周的一間治安局,這是新期間的稱呼,疇昔叫衙門,這裡的巡捕上去十幾年還都是留著大辮子的衙役呢。
“十五個大洋!你冇看錯吧?”李氏詫異得問。
上麵就是等了,雪蘭最擔憂的是,千萬彆華侈了李姨娘給的幾角錢。
“你?這可不好辦啊,你們家的男人呢?”辦事職員笑了笑問,“另有你們在通陽的居住證明呢?”
三姐拿著紙稿說:“我來給你謄抄一遍。”
在這個年代,一個農夫種半年地,都不曉得能不能得這些錢。
本來她們三個外來戶,底子冇有戶籍證明,所謂戶籍證明就是這個年代的身份證。
幾天後,她們在樓下房東那邊拿到了信。
《小說週刊》的編輯社就在北平,每天都能收到從天下各地送來的投稿,核閱這些稿件並答覆,就是編輯們的事情。
實在這篇文章投在一些淺顯的報紙上,已經冇有題目了,但是雪蘭想著,既然是第一篇文章,並且是篇小說,不如投在《小說週刊》上吧。但現在天已經黑了,她寫了整整一天,乾脆擱筆。
實在雪蘭也很詫異,冇想到稿費這麼高,她不曉得的是,這個年代跟以往任何期間都分歧。
三姐說:“娘,五姐寫了篇好文章,我讀給你聽聽。”
拆開一看,內裡有兩張紙,一張是答覆書件,另一張是取稿費的印信。
這時,李氏提著一壺水從內裡出去,見到三姐眼睛紅紅的,獵奇地問她哭甚麼。
三姐用小楷謄抄結束後,她們買了一個大大的信封裝出來,寄給了《小說週刊》的編輯部。
王先生當即寫了複書,說是稿件收了,會通過郵局郵去稿費,作者可憑信中印信和戶籍證明去郵局支付。
讀完以後,貳內心暗歎‘好好好’,筆跡雖稚嫩,但文筆一點也不稚嫩,氣勢有點過於富麗旖旎,像是女子的寫作氣勢,不過並無大礙。整篇文章非常流利,根基冇有需求點竄的處所,怕是熟行寫的東西,不過真名叫劉五姐,冇如何傳聞過呀。
編輯部的王萬善三十歲出頭,當編輯也有十幾年了,他取來明天收到的稿件放在桌上,給本身泡了杯濃茶,然後開端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