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2頁/共3頁]
李氏聽得很出神,她不懂甚麼是小說,也不懂甚麼叫文筆,乃至有些詞語她都不曉得是甚麼意義。可她唱過戲,曉得有些戲詞能唱得觀眾落淚,她們五姐寫的故事就是能讓人落淚的。
三姐說:“娘,五姐寫了篇好文章,我讀給你聽聽。”
雪蘭愣了一下,心想拿這個題材來寫是不是不太安妥,畢竟是人家的悲傷事,她卻拿來塗抹故事。
讀完以後,貳內心暗歎‘好好好’,筆跡雖稚嫩,但文筆一點也不稚嫩,氣勢有點過於富麗旖旎,像是女子的寫作氣勢,不過並無大礙。整篇文章非常流利,根基冇有需求點竄的處所,怕是熟行寫的東西,不過真名叫劉五姐,冇如何傳聞過呀。
可惜全部過程都是李氏答覆題目,雪蘭的名字落在紙上還叫劉五姐,都冇能改個高階大氣的名字。
他核閱了幾份後,翻開了一個筆跡有些稚嫩的信封。
三姐拿著充滿雪蘭歪七扭八筆跡的紙張,用柔嫩而降落的嗓音讀出了這個故事。
這篇小說終究成稿三萬多字,固然另有點煩瑣,不過已經非常好了。就雪蘭疇昔的投稿經曆看,打返來點竄兩遍應當能過了,頂多讓她刪除一些情節。
這類很能夠是門生寄的稿件,看寫字筆鋒就曉得了,根基冇甚麼核閱的需求。他隻是照章程翻開,本覺得隨便瀏覽一下就能複書,誰知看了個開首就停不下來了。
雪蘭想了想,在李氏耳邊說了兩句話。
李氏皺起了眉頭,有點躊躇。
“如何來北平了?”
彆覺得軍閥混戰、民不聊生的亂世就冇有身份證了,固然這東西冇有後代用處大,很多人一輩子都冇有也冇乾係,不過明顯雪蘭她們得去弄一張才行。
李氏隻好又放上一塊,並說道:“大人幫幫手吧,我一個女人也不輕易,真冇有更多錢了。”
因此民國期間的稿費真的很高,因而這形成了很多有知識的人都通過寫文章賺外快。聞名的高文家梁先生是這個年代的大神,千字二十塊錢,他寫個兩萬字,就能在都城買套小四合院了。
她這才掏了一塊銀元放到桌上,可那男人隻是看,並不拿。
實在這篇文章投在一些淺顯的報紙上,已經冇有題目了,但是雪蘭想著,既然是第一篇文章,並且是篇小說,不如投在《小說週刊》上吧。但現在天已經黑了,她寫了整整一天,乾脆擱筆。
李氏卻坐直身材,抽泣著對雪蘭說:“五姐,這是你寫的?寫的真好,真好。”
核閱事情實在很敏捷,隻要看兩眼就曉得這是不是雜誌需求的稿件了,完整不敷格的隻要規矩退回就行了。故事和文筆不錯的,就會寫上點竄定見退歸去,然後看作者的點竄環境而定。
“我們是通陽人。”李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