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1頁/共5頁]
他們雙眼紅腫,我敢必定他們必然哭過。他們手拉手站在爸爸麵前,而我則深思本身究竟在甚麼時候具無形成這類痛苦的才氣。
我坐在本身的床沿,雙手翻開條記本,想著拉辛汗提起荷麥拉的故事,被他父親逐走是她最好的了局。她會刻苦的。比如霍瑪勇叔叔的投影機被同一麵幻燈片卡住,總有個畫麵在我腦中揮之不去:哈桑,他低著頭,端飲料奉侍阿塞夫和瓦裡。也許那是最好的結局,既可減少他的傷痛,也可和緩我的痛苦。不管如何,事情變得清楚起來:我們有一個必須分開。
但是爸爸說出了讓我震驚的話:“我諒解你。”
諒解?但是盜竊是不能被諒解的罪過啊,是統統罪過的原型啊。當你殛斃一小我,你偷走一條性命,你偷走他老婆身為人婦的權力,奪走他後代的父親。當你扯謊,你偷走彆人曉得本相的權力。當你欺騙,你偷走公允的權力。冇有比盜竊更十惡不赦的事情了。莫非爸爸冇有將我抱在膝蓋上,對我說出這番話嗎?那麼他對哈桑如何能夠隻是諒解了事?並且,如果爸爸肯諒解如許的事情,那麼他為何不肯諒解我,僅僅是因為我冇有成為他所期許的兒子?為甚麼……
我又等了半個小時,然後敲敲爸爸的房門,說了阿誰謊――我但願這是一長串光榮的大話中最後一個。
哈桑的答覆簡樸得隻要一個字,以他沙啞孱羸的聲音說:“是。”
他舉起一隻手指,讓我稍等,接著走進他住那間屋子。半晌以後,他手裡拿著某些東西走出來。“昨晚我和哈桑找不到機遇把這份禮品給你,”他說著交給我一個盒子,“它太淺顯,配不上你,阿米爾少爺。不過我們還是但願你喜好它。生日歡愉。”
爸爸本來要親身送他們到巴米揚,但阿裡回絕了。透過我的臥房那扇被雨水濕透的恍惚窗戶,我瞥見阿裡拖著個孤零零的箱子,內裡裝著他們全部身家,走向爸爸停在大門外的轎車。哈桑的毯子緊緊捲起來,用繩索繫住,背在他身後。他把統統的玩具都留在那間四壁蕭然的鬥室了,隔天我發明它們堆在屋角,如同我房間內裡的生日禮品。
“我們能夠去騎騎。”爸爸說。他在聘請我,不過並非至心實意。
“去你表親家?”
“尊敬的老爺,你不能製止我任何事情了,”阿裡說,“我們不再為你事情了。”
我身材收縮,好似被人扇了個耳光。我的心一沉,實話差點脫口而出。我隨即明白:這是哈桑最後一次為我捐軀。如果他說“不是”,爸爸必定信賴,因為我們都曉得哈桑向來不哄人。若爸爸信賴他,那麼鋒芒就轉向我了,我不得不辯白,我的真臉孔畢竟會被看破,爸爸將永久永久不會諒解我。這讓我明白了彆的的事情:哈桑曉得。他曉得我看到了冷巷內裡的統統,曉得我站在那兒,袖手旁觀。他明知我叛變了他,但是還是再次救了我,或許是最後一次。那一刻我愛上了他,愛他賽過愛任何人,我隻想奉告他們,我就是草叢內裡的毒蛇,湖底的鬼怪。我不配他作出的捐軀,我是扯謊蛋,我是騙子,我是小偷。我幾近就要說出來,若非內心模糊有歡暢的動機。歡暢是因為這統統很快就要閉幕了,爸爸會趕走他們,或許會有些痛苦,但餬口會持續。那是我所想要的,要持續餬口,要忘記,要將疇昔一筆取消,重新來過。我想要能重新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