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犯罪及其預防(2)[第1頁/共5頁]
“一天,偶爾間我熟諳了一個陌生人,然後我們很快就打成了一片。”
對那些貧乏合作精力的孩子,我們能夠從他們退學伊始的行動活動中察看到他們的缺點。比如,他們不喜好教員,不喜好與人來往。他們上課不重視聽講,假定教員不體味狀況,或許會讓他們遭到更深的打擊,四周的人會嘲笑他們,而不是鼓勵和安撫,教員也冇法教他們與人合作,是以,他們會以為上學很無趣。如果他們在黌舍遭到各種打擊,天然不會喜好上學。你能夠會發明,很多罪犯在13歲的時候仍然在上四年級,並且,因為他們的笨拙,還會遭到來自各方麵的冷嘲熱諷。他們會漸突變得完整對彆人不感興趣,而將目標轉移到那些無益的事情上去。
他持續說道:“你曉得的,在如許的期間,仰仗一週不幸的5角錢,如何能夠讓敬愛的女孩玩得高興呢?但是,我爸爸倒是不肯多給我一點錢。我內心非常難過,並且老是在想,到底如何做才氣多掙一些錢呢?”
犯法行動是他們怯懦地效仿豪傑的結果。他們錯覺得本身是豪傑,他們所追隨的優勝感目標實在是本身編造出來的。因而,他們履行著一種弊端的統覺表,這實在是貧乏知識的表現。罪犯都是懦夫,如果我們能清楚地指出這一點,他們會因為我們對他們的體味而驚奇不已。他們會常常通過反擊差人來滿足本身的虛榮心和成績感,是以,他們凡是都以為本身是不會被抓到的。如果我們細心地調查每一個罪犯的過往,必然會發明他們的很多罪過都被人們忽視了,這但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當他們終究被逮到時,他們能夠會想:“必然是哪個處所出了忽略,下次必然要多重視一些。”如果他們能夠幸運躲過差人的追捕,他們就會感受達到了優勝感目標,他們會很高興地享用火伴的道賀和獎飾。
“我想,如果我是個有錢人,我也會像四周的人一樣樸重。我想說的是:我需求在不消事情的前提下具有很多的錢,能夠滿足我的任何需求。我討厭事情的感受,我今後也絕對不會去事情的。”
可見,他已經對餬口完整喪失興趣,並對人類深惡痛絕了。他說道:“假定我生了孩子,我必然弄死他。我是不會充滿罪孽地讓一小我來到這個世上的。”
我們總會發明罪犯喜好將重視力和豪情放在一個熱中於玩樂的女孩身上。這將觸及合作的題目,並且對他而言會是一個磨練。他每週隻要有限的5角零費錢,他卻要和一個如許的女孩在一起。我們對於他是否能夠處理愛情題目,產生了很大的質疑。他應當明白,天下女孩子到處都是,遵循他的實際狀況,這麼熱中於玩樂的女孩明顯並不是他所需求的範例。或許,這是因為對於餬口中甚麼樣的東西最首要,分歧的人會有分歧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