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犯罪及其預防(3)[第2頁/共5頁]
如許的孩子實在完整不該該被餬口的困難所擊潰。我們應當賜與他們但願的力量,如果我們在他們在校期間幫忙他們獲得自傲和勇氣,便能夠輕鬆地製止這類事情的產生。隨後,我們將針對如許的做法做一個全麵的會商。現在,先讓我們用麵前的案例來講明,犯法者普通是如何將所受的獎懲作為社會與他為敵的證據的。
峻厲的科罰之以是不能如設想中那般見效,另有其他的身分。很多罪犯對本身的生命都是抱有無所謂的態度,平生中他們有很多時候都盤桓在他殺邊沿。峻厲的科罰對他們底子產生不了感化。他們以為,很多事都是一種應戰,他們麵對應戰會采納很多反擊體例,這就是他們的反應之一。麵對嚴格冷酷的獄警,假定他們遭到虐待,他們就必然會奮力抵當,並對峙到底,如許做的成果就是他們更想和獄警對抗。對於任何事,他們都是用如許的體例來瞭解的。他們以為,與社會的打仗過程就是鬥爭的過程,他們竭儘所能地想要贏得勝利。如果我們的設法和他們分歧,就恰好稱了他們的情意。就算是電椅,也會成為應戰的一種情勢。在罪犯心中,這就像是一場打賭,賭注越高,他們就越想要揭示本身的才氣,並獲得勝利。這已經成為很多罪犯之以是犯法的最後啟事。一個就要被終究訊斷的人或許會對本身冇有逃過差人的追捕而悔怨不已:“為甚麼我恰好要落下那塊該死的手帕呢?”
這些人的設法普通都比較極度,他們老是像孩子般率性,要麼就具有統統的統統,要麼就甚麼都不想獲得。
“這週四我要好好地賭一把了,我已經選好了我的目標獵物,隻是在靜等最合適的機會。一旦有合適的機遇,我將去做一件任何人都做不到的事情。”
現在,有一個殺人犯,他已經頓時就要被履行絞刑了,讓我們一起來研討他的小我日記。他蓄意行刺了兩小我,並在行動之前用日記將本身的設法記錄了下來。通過這本日記,我能夠對罪犯在犯法前的心機狀況和打算作一個詳細的闡述。之前也打仗過近似的犯法者日記,有一個共同點是他們普通不會將本身的犯法行動隻用簡樸的句子描述出來,同時,他們也不會錯過在日記中為本身的罪過辯白擺脫的機遇。由此,我們發明,社會感是多麼首要。就算是犯法者,也但願本身的法度與社會感保持分歧。與此同時,他們要在實施犯法之前將本身的社會感壁壘擊潰,並勝利地消弭本身殘剩的社會感。以是,在陀思妥耶夫斯基[19](Dostoyevsky)所寫的聞名長篇小說《罪與罰》[20]中,為了思慮清楚是否去做一件犯法的事,拉斯柯尼科夫(Raskolnikov)在床上躺了整整兩個月。終究,他為本身找到了勇氣,他考問本身:“我到底是拿破崙呢?還是一隻小虱子?”可見,犯法者老是用近似的設法來自欺欺人,達到激起本身勇氣的目標。實際上,在罪犯的心中,他們曉得甚麼事情是對餬口無益的,而本身的所作所為剛巧是對社會有害的。但是,因為他們的怯懦,卻還是挑選一意孤行。形成他們怯懦的啟事,大多是因為他們並冇有使本身獲得勝利的才氣,他們不曉得如何與人順利地合作,但是,餬口中的統統題目幾近都需求與人合作才氣夠完成。以後,犯法者就會試圖尋覓一些能夠幫本身擺脫、幫本身粉飾的藉口,以此擺脫沉重的壓力。比如身材不適、賦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