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1)[第1頁/共5頁]
秋,七月,有星孛於太微。
是歲,帝作列肆於後宮,使諸采女發賣,更相盜竊爭鬥;帝著商賈服,從之飲宴為樂。又於西園弄狗,著進賢冠,帶綬。又駕四驢,帝躬自操轡,奔走周旋;京師轉相仿效,驢價遂與馬齊。帝好為私穠,收天下之珍貨,每郡國進獻,先輸中署,名為“導行費”。中常侍呂強上疏諫曰:“天下之財,莫不生之陰陽,歸之陛下,豈有公私!現在中尚方斂諸郡之寶,中禦府積天下之繒,西園引司農之藏,中廄聚太仆之馬;而所輸之府,輒有導行之財,調廣民困,費多獻少,奸吏因其利,百姓受其敝。又,阿媚之臣,好獻其私,容諂姑息,自此而進。舊典:推舉委任三府,尚書受奏禦罷了;受試任用,責以勝利,功無可察,然後付之尚書舉劾,請下廷尉覆案真假,行其罪罰。因而三公每有所選,參議掾屬,谘其行狀,度其器能;然猶有曠職廢官,荒穢不治。今但任尚書,或有詔用,如是,三公得免推舉之負,尚書亦複不坐,責賞無歸,豈肯空自勞苦乎!”書奏,不省。
夏,四月,庚子,赦天下。
光和五年壬戌,公元一八二年春,正月,辛未,赦天下。
中平元年甲子,公元一八四年春,角弟子濟南唐週上書告之。因而收馬元義,車裂於雒陽。詔三公、司隸案驗宮省直衛及百姓有事角道者,誅殺千餘人;下冀州逐捕角等。角等知事已露,晨夜馳敕諸方,一時俱起,皆著黃巾覺得標幟,故時人謂之“黃巾賊”。仲春,角自稱天公將軍,角弟寶稱地公將軍,寶弟梁稱人公將軍,地點燔燒官府,劫略聚邑,州郡失據,長吏多流亡;旬月之間,天下呼應,京師震驚。安平、甘陵人各執其王應賊。
交趾土多珍貨,前後刺史多無清行,財計盈給,輒求遷代,故吏民怨叛,執刺史及合浦太守來達,自稱柱天將軍。三府選京令東郡賈琮為交趾刺史。琮到部,訊其反狀,鹹言“賦斂太重,百姓莫不空單。京師悠遠,告冤無所,民不聊生,故聚為盜賊。”琮即移書佈告,各使安其資業,招安荒散,蠲複徭役,誅斬渠帥為大害者,簡選良吏試守諸縣,歲間蕩定,百姓以安。巷路為之歌曰:“賈父來晚,使我先反;今見清平,吏不敢飯!”
冬,十月,太尉許彧罷;以太常楊賜為太尉。
鮮卑寇幽、並二州。檀石槐死,子和連代立。和連才力不及父而貪淫,後出攻北地,北地人射殺之。其子騫曼尚幼,兄子魁頭立。後騫曼長大,與魁頭爭國,眾遂離散。魁頭死,弟步度根立。
光和四年辛酉,公元一八一年春,正月,初置騤驥廄丞,領受郡國調馬。豪右辜榷,馬一匹至二百萬。
巴郡張脩以妖術為人療病,其法略與張角同,令病家出五鬥米,號“五鬥米師”。秋,七月,脩聚眾反,寇郡縣;時人謂之“米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