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645章 (3)

第645章 (3)[第1頁/共4頁]

秋,玄月,富平人梁悅報父仇,殺秦杲,自詣縣請罪。敕:“複仇,據《禮經》則義分歧天,征法律則殺人者死。禮、法二事,皆王教之大端,有此異同,固資論辯,宜令都省集議聞奏。”職方員外郎韓愈議,覺得:“律無其條,非闕文也。蓋以不準複仇,則傷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訓;許複仇,則人將倚法專殺,無以製止其端矣。故賢人打發其義於經,而深冇其文於律,其意將使法吏一斷於法,而經術之士得引經而議也。宜定其製曰:‘凡複父仇者,事發,具申尚書省集議奏聞,酌其宜而處之。’則經律無失其指矣。”戊戌,敕:梁悅杖一百,流循州。

既而田懷諫幼弱,軍政皆決於家僮蔣士則,數以愛憎移易諸將,眾皆氣憤。朝命久未至,軍中不安。田興晨入府,士卒數千人大噪,環興而拜,請為留後。興驚仆於地,眾不散。久之,興度不免,乃謂眾曰:“汝肯聽吾言乎!”皆曰:“惟命。”興曰:“勿犯副大使,守朝廷法律,申版籍,請官吏,然後可。”皆曰:“諾。”興乃殺蔣士則等十餘人,遷懷諫於外。

閏月,辛卯朔,黔州奏:辰、漵賊帥張伯靖寇播州、費州。

振武河溢,毀東受降城。

辛亥,以左龍武大將軍薛平為鄭滑節度使,欲為節製魏博。上與宰相議魏博事,李吉甫請發兵討之,李絳覺得魏博不必用兵,當自歸朝廷。吉甫盛陳不成不消兵之狀,上曰:“朕意亦覺得然。”絳曰:“臣竊觀兩河蕃鎮之放肆者,皆分兵以隸諸將,不使專在一人,恐其權任太重,乘間而謀己故也。諸將勢均力敵,莫能相製,欲廣相保持,則眾心分歧,其謀必泄;欲獨起為變,則兵少力微,必將不成。加以購賞既重,刑誅又峻,是以諸將相互顧忌,莫敢先發,放肆者恃此覺得長策。然臣竊思之,若常得嚴明主帥能製諸將之死命者以臨之,則粗能自固矣。今懷諫乳臭子,不能自聽斷,軍府大權必有所歸,諸將厚薄不均,怨怒必起,不相從命,則向日分兵之策,適足為本日禍亂之階也。田氏不為屠肆,則悉為俘囚矣,何煩天兵哉!彼自列將起代主帥,鄰道所惡,莫甚於此。彼不倚朝廷之援以自存,則立為鄰道所齏粉矣。故臣覺得不必用兵,可坐待魏博之自歸也。但願陛下按兵養威,嚴敕諸道選練士馬以須後敕。使賊中知之,不過數月,必有自效於軍中者矣。至時,惟在朝廷應之敏速,中其機遇,不愛爵祿以賞其人,使兩河藩鎮聞之,恐其麾下效之以取朝廷之賞,必皆驚駭,爭為恭敬矣。此所謂不戰而屈人兵者也。”上曰:“善!”他日,吉甫複於延英盛陳用兵之利,且言芻糧金帛皆已有備。上參謀絳,絳對曰:兵不成輕動。前年討恒州,四周出兵二十萬,又發兩神策兵自京師赴之,天下騷動,所費七百餘萬緡,訖無勝利,為天下笑。今瘡痍未複,人皆憚戰,若又以敕命驅之,臣恐非直無功,或生他變。況魏博不必用兵,局勢明白,願陛下勿疑。上奮身撫案曰:朕不消兵決矣。“絳曰:陛下雖有是言,恐退朝以後,複有熒惑聖聽者。”上正色厲聲曰:“朕誌已決,誰能惑也!”絳乃拜賀曰:此社稷之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