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5章 (3)[第2頁/共4頁]
己醜,以戶部侍郎李絳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李吉甫為相,多修舊怨,上頗知之,故擢絳為相。吉甫善巴結上意,而絳梗直,數爭辯於上前;上多直絳而從其言,由是二人有隙。
試太子通事舍人李涉知上於吐突承璀恩顧未衰,乃投匭上疏,稱“承璀有功,希光無罪。承璀久委親信,不宜遽棄。”知匭使、諫議大夫孔癸戈見其副章,詰問不受。涉乃行賂,詣光順門通之。癸戈聞之,上疏極言“涉刁滑欺天,請加顯戮。”戊申,貶涉峽州司倉。涉,渤之兄;癸戈,巢父之子也。
冬,十一月,弓箭庫使劉希光受羽林大將軍孫瑞錢二萬緡,為求方鎮,事覺,賜死。事連左衛大將軍、知內待費事吐突承璀,丙申,以承璀為淮南監軍。上問李絳:“聯出承璀何如?”對曰:“外人不料陛下遽能如是。”上曰:“此家奴耳,向以其差遣之久,故假以恩私;如有違犯,朕去之輕如一毛耳!”
黔州大水壞城郭,察看使竇群發溪洞蠻以治之。督役太急,因而辰、漵二州蠻反,群討之,不能定。戊午,貶群開州刺史。
振武河溢,毀東受降城。
十六宅諸王既不出閣,其女嫁不以時,選尚者皆由寺人,率以厚賂自達。李吉甫上言:“自古尚主必擇其人,獨近世不然。”十仲春,壬申,詔封恩王等六女為縣主,委中書、門下、宗正、吏部選門地人才稱可者嫁之。
秋,七月,乙亥,立遂王宥為太子,改名恒。恒,郭貴妃之子也。諸姬子澧王寬,善於恒。大將立恒,命崔群為寬草讓表。群曰:“凡推己之有以與人謂之讓。遂王,嫡子也,寬何讓焉!”上乃止。
八月,戊戌,魏博節度使田季安薨。
甲寅,吏部奏準敕並省表裡官計八百八員,諸司流外一千七百六十九人。
閏月,辛卯朔,黔州奏:辰、漵賊帥張伯靖寇播州、費州。
辛亥,惠昭太子寧薨。
辛亥,以左龍武大將軍薛平為鄭滑節度使,欲為節製魏博。上與宰相議魏博事,李吉甫請發兵討之,李絳覺得魏博不必用兵,當自歸朝廷。吉甫盛陳不成不消兵之狀,上曰:“朕意亦覺得然。”絳曰:“臣竊觀兩河蕃鎮之放肆者,皆分兵以隸諸將,不使專在一人,恐其權任太重,乘間而謀己故也。諸將勢均力敵,莫能相製,欲廣相保持,則眾心分歧,其謀必泄;欲獨起為變,則兵少力微,必將不成。加以購賞既重,刑誅又峻,是以諸將相互顧忌,莫敢先發,放肆者恃此覺得長策。然臣竊思之,若常得嚴明主帥能製諸將之死命者以臨之,則粗能自固矣。今懷諫乳臭子,不能自聽斷,軍府大權必有所歸,諸將厚薄不均,怨怒必起,不相從命,則向日分兵之策,適足為本日禍亂之階也。田氏不為屠肆,則悉為俘囚矣,何煩天兵哉!彼自列將起代主帥,鄰道所惡,莫甚於此。彼不倚朝廷之援以自存,則立為鄰道所齏粉矣。故臣覺得不必用兵,可坐待魏博之自歸也。但願陛下按兵養威,嚴敕諸道選練士馬以須後敕。使賊中知之,不過數月,必有自效於軍中者矣。至時,惟在朝廷應之敏速,中其機遇,不愛爵祿以賞其人,使兩河藩鎮聞之,恐其麾下效之以取朝廷之賞,必皆驚駭,爭為恭敬矣。此所謂不戰而屈人兵者也。”上曰:“善!”他日,吉甫複於延英盛陳用兵之利,且言芻糧金帛皆已有備。上參謀絳,絳對曰:兵不成輕動。前年討恒州,四周出兵二十萬,又發兩神策兵自京師赴之,天下騷動,所費七百餘萬緡,訖無勝利,為天下笑。今瘡痍未複,人皆憚戰,若又以敕命驅之,臣恐非直無功,或生他變。況魏博不必用兵,局勢明白,願陛下勿疑。上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