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大唐官 - 19.一馬驅靈武

19.一馬驅靈武[第1頁/共3頁]

本來,靈州有溫池,鹽州有烏池出產鹽,此項鹽利一向歸靈州都督府把握,固然李適在剛即位時,就分割了朔方軍,將其分為朔方(傳統的朔方軍鎮地,即靈、鹽、慶、夏、綏)、振武(黃河河曲的州和軍城)、河中(以蒲州為核心)三部分,互不統屬,但現在朔方軍的鹽利卻臨時冇有收歸朝廷度支,而是由靈州都督府安排,用於供軍。

他籌辦報上去的定額,是十萬石粟米,如許四萬石儲備在本地度支巡院倉廩,四萬石輸入涇原軍糧庫,另有二萬石當作身家彆支米留給營田兵(田士)們(每戶田士家可得六石粟米擺佈,也就是說夠一人吃半年的,當然這是分外的補助,田士每月還是從度支和軍府那邊領口糧,春冬由度支賜衣)。

為甚麼是純的?

“高郎這小子,也在黨項蕃落裡有了威名。”崔寧看到此,哈哈笑起來,“李懷光教唆翟文秀彈劾我家高郎,不過想奪朔方鹽池、烏池及水運之利權來養他的兵罷了,此次完整讓他失利掉了。”

可高嶽不籌辦對度支實報數量。

而高嶽就是對準了這“輸米代鹽”。

而二州百姓、池戶和對回紇的貿易,加一起耗損五千石。

但是另有兩萬石粟米餘額,被高嶽“私占”了。

還是那套虛估法,高嶽與泰山籌議好,為製止費事,溫池和烏池的鹽價還是定在二百五十文錢一鬥(西北鹽池訂價比東南海鹽略低),一石是二千五百文錢,戰役常比擬穩定,此中每鬥鹽的利潤有一百五十文,五十文歸靈州都督府,一百文歸商隊統統,充抵他們的運輸腳代價;但是高嶽出售的二萬石粟米,卻每石往上虛估二百文錢,也便是每石訂價為一千二百文錢。如許的話,二萬石粟米能夠換來九千六百石的池鹽。

可高嶽的慾望不止步於此,溫池和烏池、白池等畢竟是大鹽池,朝廷耳目盯得死,可靈、鹽二州還稀有處小鹽池,也被高嶽瞅中了。

進入靈州地界後,護馬餵馬的任務由南山黨項代替“東山黨項”持續實施。

直到這匹馬通暢無阻地跑入到靈州都督府的牙兵院前為止。

高嶽簡樸計算過,他在百裡新城營田範圍,共有涇原兵一千九百五十頃,範陽兵八百頃,分半套種粟米、小麥、蕎麥,兩年收成三次,均勻下來每畝地可收八鬥粟米,一年便可得十二萬石粟米擺佈。

每名流兵每天要吃鹽二勺五撮,年食鹽分量為九升。

現在靈州的溫池,鹽州的烏池,前者年產鹽一萬五千石,後者年產鹽七千石,合在一起共是二萬二千石(唐朝河中蒲州的安邑、解縣二池,歸度支直轄,年產量為約三十萬石鹽,新唐書食貨誌竟然寫成年產一萬石,即‘歲得鹽萬斛’,我嚴峻思疑宋儒們對數字冇任何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