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道德經1 - 第三十六章將欲歙之,必固張之

第三十六章將欲歙之,必固張之[第2頁/共2頁]

想要篡奪,必先賜與。

--河上公

典範故事

是謂微明[3]。

[3]微明:奧妙,透明。

[1]歙(xī):收斂,合。

想要合上,必先伸開。

他沉思半晌,俄然貫穿,因而他挑選遵循紙條上說的做。他把水倒進打水器……成果,打水器中抽出了泉水,他痛痛快快地喝了個夠。

將欲廢之,必固興之;

1.本章以相輔相成的事理,申明道的奧妙幽深。正因為道的深不成測,深藏不露,以是在它闡揚感化前不成等閒示人,不成誇耀。不然,玄機一露,必定事敗。

註釋

魚不能分開水,國之利器不成以誇耀。

譯文

一小我在戈壁中丟失了方向。他饑渴難忍,茫然四顧,不知所措。

[6]示人:給人看,誇耀。

這時,他犯難了:如果按紙條上說的,把這壺水倒進打水器裡,但是倒出來以後打水器抽不出水,豈不是白白華侈了這拯救之水?相反,如果把這壺水喝下去就能暫保本身的性命。如何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