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維斯比規則》[第4頁/共4頁]
在本議定書的各締約國之間,任何一國按條約第十五條規定退出本條約,不能解釋為退出經本議定書訂正的本條約。
在本議定書的各締約國之間,本條約與議定書應作為一個檔案,連絡起來瀏覽和解釋。
“(d)一個法郎是指一個含有純度為千分之九百的黃金六十五點五毫克的單位。載決的補償數額兌換成國度貨幣的日期,應由受理該案法院的法律規定。
“(f)本款(a)項所提到的聲明,如載入提單時,應作為開端證據,但對承運人不具有束縛力或終究效力。
在本議定書的各締約國之間,任何一國按條約第十五條規定退出本條約,不能解釋為退出經本議定書訂正的本條約。
在本議定書的各締約國之間,本條約與議定書應作為一個檔案,連絡起來瀏覽和解釋。
“(d)一個法郎是指一個含有純度為千分之九百的黃金六十五點五毫克的單位。載決的補償數額兌換成國度貨幣的日期,應由受理該案法院的法律規定。
“(f)本款(a)項所提到的聲明,如載入提單時,應作為開端證據,但對承運人不具有束縛力或終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