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零二十三章[第2頁/共5頁]
說到底,絕對意義上的明智,實際上在實際當中,是很少會呈現的!
如許的事情,四號是不管如何也不會去做的!
而對於四號海盜和五號海盜來講,當三號開端分派的時候,他們實際上都是冇有挑選權的,因為三號的分派體例,四號是必然同意,五號是必然反對,之前他們能夠用寶石調換分派者的生命,但是在這個時候,他們卻不會為了更多的寶石去和彆人賭命!
這類感受,實際上是非常讓人難以忍耐的!
舉一個簡樸的例子,如果有一百塊錢,由甲乙兩小我停止分派,法則以下,起首,由甲停止一百塊錢的分派,然後由乙停止判定,是否接管甲的分派體例,如果乙接管了甲的分派體例,那麼兩人就用如許的體例來分派這一百塊錢,而如果乙不接管甲的分派體例,那麼這一百塊錢誰也拿不到……
一方麵感覺本身做不到,但是內心當中又感覺本身應當能夠很輕鬆的做到!
說到底,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在麵對好處越大的決定的時候,人的明智也就越是會占有上風!
那是一種讓人非常衝突的感受!
而從尤月的角度上來講,落空了影象的本身,實際上本質上來講,實在已經不是本身了!
所謂的生命誠寶貴,愛情代價高,若為自在故,二者皆可拋,就是如許的事理!
而此時現在的尤月,就是籌辦操縱本身的滅亡!
啟事安在?
但是在內心的感受裡,尤月卻又能模糊感受獲得,麵前的這台機器,實際上並不如何的強大……
分派者的生命,實際上是建立在投票者是否充足貪婪的根本之上的,如果冇有絕對的明智作為束縛,如許的分派體例本身就不成能會建立!
海盜分寶石,本身就是一種逆向思惟的邏輯過程……
除非寶石的所具有的代價高到一個非常可駭的程度,才能夠讓海盜保持絕對意義上的明智!
當然,這類分派體例建立的先決前提,還是在於絕對的明智之上!
一方麵是客觀的實際,一方麵則是內心當中的感受……
對於身處超然狀況的尤月來講,本身的存亡早就已經超出了他的思惟以外……
但是,當這筆錢的數額上升到百億乃至更高的時候,後者就不會在考慮莊嚴的題目,因為對於絕大多數的人來講,莊嚴是不值一個億的,能夠白白獲得一個億,卻因為內心的不平衡而回絕,這就不是有骨氣,而是蠢到了無以複加了……
當前者用極其離譜的比例去停止分派的時候,實際上是傷害了後者的莊嚴,後者自但是然不會因為小小的好處去放棄本身的莊嚴,統統天然會挑選一拍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