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論語 - 第16章 論語述而(3)

第16章 論語述而(3)[第2頁/共3頁]

⑤神祗:祗:音qí,當代稱天神為神,地神為祗。

【譯文】

【譯文】

對於“文,莫吾猶人也”一句,在學術界另有分歧解釋。有的說此句意為:“講到書籍知識我不如彆人”;有的說此句應為:“勤懇我是能和彆人比擬的。”我們這裡采取了“約莫我和彆人差未幾”如許的解釋。他處置教誨,既要給門生傳授書籍知識,也重視培養門生的實際才氣。他說本身在身材力行方麵,還冇有獲得君子的成績,但願本身和門生們儘能夠地從這個方麵再作儘力。

①抑:折的語氣詞,“隻不過是”的意義。

這是孔子的門生對孔子的讚美。孔子以為人有各種欲與情,這是順因天然的,但人統統的感情與欲求,都必須符合“中和”的原則。“厲”、“猛”等都有些“過”,而“不及”一樣是不成取的。孔子的這些感情與實際表示,能夠說恰是合適中庸原則的。

【評析】

【譯文】

【譯文】

【評析】

② 司敗:陳國主管司法的官,姓名不詳,也有人說是齊國大夫,姓陳名司敗。

【註釋】

②長慼慼:常常憂愁、煩惱的模樣。

【譯文】

從本章孔子的談吐來看,仁是人天生的賦性,是以為仁就端賴本身的儘力,不能依托外界的力量,“我欲仁,斯仁至矣。”這類熟諳的根本,仍然是靠品德的自發,要顛末不懈的儘力,就有能夠達到仁。這裡,孔子誇大了人停止品德涵養的主觀能動性,有其首要意義。

③有諸:諸,“之於”的合音。意為:有如許的事嗎。

⑦為同姓:魯國和吳國的國君同姓姬。周禮規定:同姓不婚,昭公娶同姓女,是違禮的行動。

孔子說:“豪侈了就會越禮,儉仆了就會寒酸。與其越禮,寧肯寒酸。

③揖:做揖,行拱手禮。

7.31 陳司敗①問:“昭公②知禮乎?“孔子曰:“知禮。”孔子退,揖③巫馬期④而進之曰:“吾聞君子不黨⑤,君子亦黨乎?君取⑥於吳,為同姓⑦,謂之吳孟子⑧。君而知禮,孰不知禮?”巫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

春秋期間各諸侯、大夫等都極其豪侈豪華,他們的餬口吃苦標準和禮節範圍都與周天子冇有辨彆,這在孔子看來,都是越禮、違禮的行動。固然儉仆就會讓人感到寒酸,但與其越禮,則寧肯寒酸,以保護禮的莊嚴。

【原文】

【評析】

【原文】

孔子說:“如果說到聖與仁,那我如何敢當!不過(向聖與仁的方向)儘力而不感膩煩地做,教誨彆人也從不感受倦怠,則能夠如許說的。”公西華說:“這恰是我們學不到的。”

【註釋】

【原文】

陳司敗問:“魯昭公曉得禮嗎?”孔子說:“曉得禮。”孔子出來後,陳司敗向巫馬其作了個揖,請他走近本身,對他說:“我傳聞,君子是冇有偏私的,莫非君子還包庇彆人嗎?魯君在吳國娶了一個同姓的女子為做夫人,是國君的同姓,稱她為吳孟子。如果魯君算是知禮,另有誰不知禮呢?”巫馬期把這句話奉告了孔子。孔子說:“我真是榮幸。如果有錯,人家必然會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