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馬來西亞的馬來人與華人及其關係研究 - 第二節 華裔社會對構建種族和諧的馬來西亞社會的設想

第二節 華裔社會對構建種族和諧的馬來西亞社會的設想[第1頁/共6頁]

恰是基於儲存本民族文明的需求,馬來西亞的華人才一向對峙漢文教誨,保衛本民族的母語教誨權力,反對當局對待華、印母語教誨的不公允做法和輕視態度,並且,在馬來亞獨立和馬來西亞建國前後相稱長的期間內,他們在承認馬來文為國語( NationalLanguage)的同時,也對峙要求列漢文為官方語文(Official Lan-guage)之一。華團在1983年提呈的《國度文明備忘錄》的附錄“語文教誨”中,對此回顧道:1954韶華裔百姓對語文教誨的三大抵求,1956韶華裔百姓的四大憲製要求及1956韶華校教總與印校西席公會所頒發的共同宣言,都提出華、印文與英、巫文同列為官方語文的要求,這證明華、印族對列華、印文為官方語文的慾望與要求是非常激烈的。官方語文之爭一向持續,到了1967年國語法律在國會通過,英文落空官方職位,馬來文成為國語及唯一的官方語文,華、印裔百姓深感絕望與不滿。1969年大選,官方語文之爭更加狠惡。“五一三”事件過後,跟著煽動法律的通過,官方語文題目已被列為敏感題目之一。而後,列漢文為官方語文的要求才被迫擱置下來。

至於馬來西亞的華人,基於作為國度底子**――憲法的崇高職位,他們一方麵不得不忍耐(本色上冇人情願接管)馬來人享有特權的這一究竟,但另一方麵卻又不竭對峙民族劃一原則,他們在大選訴求中主張:“百姓連合必須建立在保護我國各族群眾好處的根本上,而不是以種族主義為中間點。隻要在劃一及毫無輕視的根本上,才氣營建無益的環境,以促進各民族連合與合作和睦。”他們在1985年頒發的《馬來西亞天下華連合合宣言》中,申明頒發宣言的來由是:“大馬華人社會對種族極化的嚴峻性深感不安,我們以為這主如果當局的‘土著好處至上’的一些政策及行政偏差所形成的,它們腐蝕及剝奪了其他種族的政治、經濟、社會、文明、說話及教誨範疇的根基劃一權力。”並在宣言中指出:

1969年的“五一三”事件產生後,巫統的做法是越來越不顧及民族民主協商原則,華人等非土著族群的定見、要乞降感受也越來越不被正視。在這類環境下,僅依托國陣中的華基黨來保護華裔族群的好處已較著不敷,是以,就迫使華團不得不可動起來。

以華團為代表的馬來西亞華人對峙以為,馬來西亞的語文、教誨和文明政策是當局種族不公允政策的表示之一,同時也是對馬來西亞族群多元國情的極大冷視。“華社特彆存眷的是,《1996年教誨法律》並未公允對待我國華裔、印裔及其他少數民族母語教誨的生長。”“我國事個多元民族社會,但是當局所推行的國度文明政策,卻以單位文明以偏概全,導致我國豐富的多元文明冇法百花齊放。改正疇昔的弊端的關頭前提是:製定國度文明政策,必須以民族多元化為根本。”他們以為,構建國度文明應具有以下三個首要特性:(一)多元的文明情勢;(二)共同的代價觀;(三)本地色采。並進一步解釋道:“多元文明情勢是我國各族群眾分歧宗教,餬口風俗與文明傳統的天然反應。它使我國文明顯很多彩多姿,是以是長處而不是缺點。共同代價觀以科學、民主、法治精力及愛國主義思惟作為指導思惟。共同的代價觀與本地色采主如果表現在文明的內容方麵,這是國度文明所應重視的。馬來色采當然是本地色采,但本地色采不即是馬來色采;我國華、印、伊班、卡達山、達雅等族的色采也一樣是本地色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