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馬來西亞的馬來人與華人及其關係研究 - 第二節 華裔社會對構建種族和諧的馬來西亞社會的設想

第二節 華裔社會對構建種族和諧的馬來西亞社會的設想[第2頁/共6頁]

2、經濟和社會方麵對峙族群公允根本上構建種族調和的馬來西亞社會1969年的“五一三”事件產生後,馬來西亞當局製定並實施了旨在消弭貧苦和實現社會重組的“新經濟政策”。固然在宣佈政策的同時,當局承諾消弭貧苦是不分種族的,社會重組也不會以其他族群的好處為代價,並且,厥後跟著國度經濟的生長,華人原有的經濟職位在必然程度上獲得了穩固,泛博華人也分享了經濟增加所帶來的新的好處,但是,當局在生長經濟過程中以“土著至上主義”對自在合作加以限定的做法,卻激發了華裔族群對經濟與社會公允的擔憂。他們以為:“新經濟政策實施以來,並未處理我國的根基經濟題目,這類基於土著主義的經濟政策反而成為種族兩極化的首要本源之一。”是以,在大選訴求中,要求“當局應全麵檢驗我國經濟政策,以降服在金融危急中所透露的缺點。各族群眾必須享有不分種族公允合作的機遇”,並指責在“疇昔三十年來當局的經濟政策明顯過於側重扶助土著工貿易社會,而忽視了中小型產業的當代化與生長。”還要求當局“為統統範疇供應公允及充沛的援助,包含養豬業。”“必須公允及公道地分派地盤給極需耕地的各族農夫。”“拔除‘種族固打製’,代之以按才氣分派軌製( ed sliding scale)。”以及“我國各宗教在傳播、生長、享用官方資本以及媒體的報導方麵,應獲得公允的對待”等等。

憲法既然規定了統統的土著馬來人是享有特權的族群,那麼,統統非土著非馬來人的族群天然就不是享有特權的族群,是以,他們之間的職位也就是不平等的,這是導致華人要求民族劃一的底子啟事。在實際中,華人要對峙實施民族劃一的原則,就不成製止地會提出拔除“土著非土著”的辨彆,以及要求當局對“扶弱政策”予以重新檢驗:“采納步調,拔除統統範疇的‘土著非土著’的辨彆,以及‘扶弱政策’(Affir)的實施,應以庇護及晉升社會的弱勢階層為解纜點,並且不分膚色、出身及宗教信奉或“全部百姓的權力與任務應當一概劃一,不受說話、出身、宗教信奉或膚色的影響,也不該有土著與非土著的辨彆,我們反對統統種族沙文主義和種族壓迫政策,而強大民族的根基權力必須遭到保障。”但是,對於提出如許要求的華人而言,另一方麵卻又不得不聲明“聯邦憲法為我國的憲製民主與百姓連合的根本。是以,聯邦憲法的莊嚴必須遭到尊敬”。這表現了馬來西亞弱勢族群的實在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