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馬來西亞的馬來人與華人及其關係研究 - 第二節 華裔社會對構建種族和諧的馬來西亞社會的設想

第二節 華裔社會對構建種族和諧的馬來西亞社會的設想[第3頁/共6頁]

“我們以為,劃一的百姓權力和政治權力是促進百姓連合和國度進步的先決前提,唯有在自在、民主及劃一的根本上百姓才氣連合分歧。”這就是說,馬來西亞的華人是把民族劃一作為保護和生長馬來西亞調和族群乾係的底子前提來對待的。

恰是基於儲存本民族文明的需求,馬來西亞的華人才一向對峙漢文教誨,保衛本民族的母語教誨權力,反對當局對待華、印母語教誨的不公允做法和輕視態度,並且,在馬來亞獨立和馬來西亞建國前後相稱長的期間內,他們在承認馬來文為國語( NationalLanguage)的同時,也對峙要求列漢文為官方語文(Official Lan-guage)之一。華團在1983年提呈的《國度文明備忘錄》的附錄“語文教誨”中,對此回顧道:1954韶華裔百姓對語文教誨的三大抵求,1956韶華裔百姓的四大憲製要求及1956韶華校教總與印校西席公會所頒發的共同宣言,都提出華、印文與英、巫文同列為官方語文的要求,這證明華、印族對列華、印文為官方語文的慾望與要求是非常激烈的。官方語文之爭一向持續,到了1967年國語法律在國會通過,英文落空官方職位,馬來文成為國語及唯一的官方語文,華、印裔百姓深感絕望與不滿。1969年大選,官方語文之爭更加狠惡。“五一三”事件過後,跟著煽動法律的通過,官方語文題目已被列為敏感題目之一。而後,列漢文為官方語文的要求才被迫擱置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