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馬來埡華人公會(馬華)[第1頁/共7頁]
1946年7月25日,英國當局任命了一個事情委員會以研討製定一部新的結合邦和談,以代替英國人本身製定的聯邦和談,其成員包含6名英國官員、4名馬來統治者和2名巫統代表。該委員會建議新和談有以下幾點分歧:庇護馬來人統治者的主權;嚴格限定非馬來人百姓權資格;以及庇護馬來人特權。新和談是為了建立“馬來亞結合邦”而製定的,1946年12月已根基擬就。
馬來亞華人公會是由馬來亞結合邦立法機構中的華籍議員建議,並獲得各地中華總商會的支撐而建立起來的。1948年12月15日,華籍立法議員宴請英最高專員Sir Henry Gurney,收羅他對建立新的華人政黨的定見,獲得同意。這一建議也獲得了各地華人魁首的遍及支撐。因而在1949年2月27日,馬來亞各地華人代表會合吉隆坡中華大會堂,共商建立“馬來亞華人公會”,獲得分歧同意,馬華公會因而得以順利出世。首屆會長陳禎祿在建立大會上發言時講道,馬華公會將努力於將“這塊哺養與滋養我們的地盤鍛造為一個國度,成為我們儘忠、酷愛與獻身的工具”。
20世紀60年代的爭奪列漢文為官方語文的儘力,引發了馬來社會的激烈反應,他們建立了“國語行動小組”以保衛馬來語的職位,巫青團乃至迴應道:如果華人對峙將漢文列為官方語文,他們將要求當局重新檢驗非土著百姓權題目。跟著1969年“五一三”種族動亂事件的產生,華人的這一要求也就終究不了了之了。
馬共重新展開武裝鬥爭後,固然已成為不法構造,並退出了馬來亞的政治舞台,但是,它的影響卻持續存在著,特彆在馬來人與華人的乾係方麵,是一個不容忽視的悲觀身分。這是因為,淺顯馬來人會因華人中仍存在的與馬共的某種聯絡,把馬共武裝鬥爭所帶來的社會不穩定和粉碎征象,不加辨彆地算在泛博華人頭上,從而粉碎華人在其心目中的形象,在兩族群乾係上投下暗影。
3、馬來亞華人公會的建立到馬來亞結合邦建立時,馬來亞的三大族群中,馬來人和印度人都已有了能夠代表本族群的同一政黨,這就彆離是“馬來人天下同一機構”和“馬來亞印度人百姓大會”,華人則除了代表社會基層大眾好處的馬來亞**等一些右翼政黨或構造外,就是代表工商資產階層好處的馬來亞中華商會結合會及各州中華總商會等,馬來亞**再度淪為不法構造後(英國殖民當局於1948年7月15日正式實施告急狀況法,宣佈馬來亞**及一些右翼構造為不法),帶領華人爭奪權益活動臨時就落在了總商會的肩上,但是這並不是一個政黨構造。以是,在華人爭奪本身權益的活動一再受挫後,組建一個能夠代表並同一帶領本族群的政黨,竄改鬥爭體例,通過與馬來等族群政黨協商等合法政治手腕來保護本族群好處此時已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