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馬來西亞的馬來人與華人及其關係研究 - 第二節 “五一三”事件的過程及影響

第二節 “五一三”事件的過程及影響[第1頁/共10頁]

至於反對黨方麵,則呈現了更加過激的行動,這就是在推舉後的第2、三兩天,即5月11日和12日,由民主行動黨和民政黨在吉隆坡構造了一場“勝利遊行”,並且,其有些活動事前並未征得差人部分的同意。兩黨的一些支撐者還來到雪蘭莪州務大臣(Menteri Besar)、巫統雪蘭莪分支機構主席Dato Harun bin Idris的住處,要求他辭職,來由是他已不再是州務大臣。遊行步隊路經吉隆坡當時有3萬住民的最大的馬來人居住區Kampung Bahru時,還產生了一些不當行動,宣泄了不好的情感。

第五,公佈國度原則。

1969年種族動亂產生後,國度加強了社會心識節製,並視此為連合百姓、同一思惟、實現國度共鳴的一個手腕。為此,在1970年8月30日的國慶日,國度元首正式公佈了指導百姓思惟扶植的“國度原則”(Rukun Negara),共由五大“信條”構成:信奉彼蒼( Belief in God)、忠於君國(Loyalty to King and Country)、保護憲法(Sanctity of the Constitution)、尊崇法製(Rule of Law)和培養德行(Good Behaviour and Morality)。這是一個建立在伊斯蘭哲學根本上的思惟原則,此中,信奉彼蒼是宗教原則,要求信民遵循教義;忠於國君為國度原則,要求臣民愛國;保護憲法為軌製原則,要求民主國度的百姓實施任務和任務;遵循法製是社會原則,要求每個社會成員遵紀守法;增養德行是小我原則,要求每小我標準自律。在此根本上,1971年又公佈了“國度文明原則”,內容包含:國度文明應以土著為主;其他文明中合適及得當之項目,可被接管為國度文明的一部分;回教是塑造國度文明的一部分。

1969年5月10日大選投票還是停止,成果春聯盟黨而言,不啻一場沉重打擊,反對黨卻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勝利。聯盟黨雖保住告終合邦議會中的多數席位,但卻由1964年的89席降為66席,獲得的選民票數比例亦呼應地從58.4%降為48.5%。聯盟黨在州議會推舉中也一樣嚐到了苦果。在馬來選民占多數地區,泛馬來亞伊斯蘭黨保持了對吉蘭丹的節製權,民主行動黨或民政黨亦有一名華人候選人得勝,更嚴峻的是,很多華人選票此次未投給馬華公會,使其在33個合作席位中隻獲得13席。聯盟黨在檳城也輸給了民政黨,在其派出的24名候選人中,獨一4人得勝,民政黨則有16位候選人勝出,民主行動黨獲3席,另一反對黨獲1席。在具有大型華人選區的雪蘭莪和轟隆這兩個經濟大州,聯盟黨亦未能取很多數職位:民政黨(博得4席)和民主行動黨(博得9席)在雪蘭莪選戰中大得勝利;群眾行動黨(博得12席)、民主行動黨(博得6席)和民政黨(博得2席)整整博得轟隆40個席位的一半,聯盟黨獲得19席。印度國大黨在1964年大選中曾獲得3個席位,此次大選亦減少了一名,為2席。是以,使聯盟黨未能在結合邦議會中獲得三分之二的多數議席,這是順利點竄憲法所必須的在朝黨的席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