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玄幻奇幻 - 中國哲學簡史 - 第48章 新儒家:理學(2)

第48章 新儒家:理學(2)[第1頁/共4頁]

以是心和其他個彆事物一樣,都是理與氣合的表現。心與性的辨彆在於:心是詳細的,性是籠統的。心能有活動,如思惟和感受,性則不能。但是隻要我們心中產生如許的活動,我們便能夠推知在我們性中有呼應的理。朱熹說:“論性,要須先識得性是個甚麼樣物事。程子‘性即理也’,此說最好。今且以理言之,畢竟卻無形影,隻是這一個事理。在人,仁、義、禮、智,性也,然四者有何形狀,亦隻是有如此事理。有如此事理,便做得很多事出來,以是能憐憫、羞惡、推讓、是非也。比方論藥性,性寒、性熱之類,藥上亦無討這形狀處,隻是服了後,卻做得冷、做得熱的,便是性。”(《朱子語類》卷四)

[1]本章英文為The School of Platonic Ideas(“柏拉圖式理念”學派)。――譯者注

在第七章中我們看到,孟子主張,在人道中有四種穩定的德行,它們表示為“四端”。上麵引的朱熹這段話,賜與孟子學說以形上學的按照,而孟子的學說本身根基上是心機學的。照朱熹的說法,仁、義、禮、智,都是理,屬於性,而“四端”則是心的活動;我們隻要通過詳細的,才氣曉得籠統的;我們隻要通過心,才氣曉得性。我們將鄙人一章看到,陸王學派主張心即性。這是程朱與陸王兩派爭辯的首要題目之一。

一小我,為了獲得詳細的存在,必須表現氣。理,對於統統人都是一樣的;氣,令人各不不異。朱熹說:“有是理而後有是氣,有是氣則必有是理。但稟氣之清者,為聖為賢,如寶珠在清泠水中。稟氣之濁者,為愚為不肖,如珠在濁水中。”(《朱子語類》卷四)以是任何小我,除了他稟受於理者,另有稟受於氣者,這就是朱熹所說的“氣稟”。

絕大多數的中國思惟家,都有這類柏拉圖式的思惟,就是,“除非哲學家成為王,或者王成為哲學家”,不然我們就不成能有抱負的國度。柏拉圖在其《抱負國》中,用很長的篇幅會商,將要做王的哲學家應受的教誨。朱熹在上麵所引的《答陳同甫書》中,也說“古之聖賢,從底子上便有唯精獨一工夫”。但是做這類工夫的體例是甚麼?朱熹早已奉告我們,大家,實在是物物,都有一個完整的太極。太極就是萬物之理的全部,以是這些理也就在我們內部,隻是因為我們的氣稟所累,這些理未能明白地顯現出來。太極在我們內部,就像珍珠在濁水當中。我們必須做的事,就是使珍珠重現光彩。所用的體例,朱熹的和程頤的一樣,分兩方麵:一是“致知”,一是“用敬”。

為甚麼這個彆例不從“窮理”開端,而從“格物”開端?朱熹說:“《大學》說格物,卻不說窮理。蓋說窮理,則似懸空無捉摸處。隻說格物,則隻就那形而下之器上,便尋那形而上之道。”(《朱子全書》卷四十六)換言之,理是籠統的,物是詳細的。要曉得籠統的理,必須通過詳細的物。我們的目標,是要曉得存在於外界和我們賦性中的理。理,我們曉得得越多,則為氣稟所蔽的性,我們也就看得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