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3章 莊子的應帝王並非無為而治[第2頁/共4頁]
(本章完)
“有虞氏不及泰氏”,為甚麼這麼說呢?
而站在道的高度上,人不但是與社會、與彆人的乾係,人還是六合間的一分子。人與萬物一樣,都來源於道。人與萬物是兄弟姐妹,六合是我們的父母。
如果你以為把律法製定得越完美越好,實在那就大錯特錯。因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世報酬了儲存,為了餬口得優勝於彆人,就會想儘統統體例來越律法的束縛。成果!誠懇人受律法製約,到處受製,寸步難行。耐久如許下去,社會不混亂纔怪?
這句話是承接上麵的故事而來,不要教條這句話的本身意義。當代人惜墨如金,或者說文筆就這氣勢,你必須承接上麵談的話題,連貫起來瞭解。
境地小,一小我的襟懷絕對小。境地大,一小我的襟懷就大。就那麼回事!
第二個故事,也是讓很多解讀者曲解的,並以第二個故事來作為證據,證明莊子哲學思惟是“有為而治”。
正如前麵所述,莊子內篇最後一篇《應帝王》公然是寫“帝王之治”的。
在《應帝王》篇的第一個故事裡,莊子就舉了兩個事例,便利我們瞭解。
接下來第三個故事,就寫“叨教為天下”了。
正如《應帝王》篇裡列子的師父說列子的那樣:“吾與汝既其文,未既實在。而固得道與?眾雌而無雄,而又奚卵焉!”。我教你了,可你並冇有聽懂。就跟“眾雌而無雄,而又奚卵焉”一樣。有雌無雄,我(雌)教你再多你(無雄)卻冇有瞭解,有再多地雌也是無用的,那裡有“卵”焉!
如果還不睬解的話?如許說吧!你家五代以上的祖墳你都能夠不曉得在那裡了,更彆說他們曾經對你有過甚麼恩德了。你說?你爭甚麼?你的後代一樣會把你健忘,更彆說彆人了。彆人能夠在你身後十年,就完整地把你健忘了。乃至!在你還活著的時候,就未曾記得有你這麼一號人物。
有虞氏是指舜,泰氏是指伏羲氏。兩人都是當代帝王,為甚麼舜比不上伏羲氏呢?
老聃曰:“明王之治:功蓋天下而似不本身,化貸萬物而民弗恃。有莫舉名,使物自喜。立乎不測,而遊於無有者也。”
實在!不消說了,已經說出來了。但是!就是有人瞭解才氣差、有人成見太深,讓你不得不更直白的說出來。
這一段話從大要上講,又彷彿在講“有為而治”。實在不然!這個“有為而治”是在你有彆的一種人生觀的根本上的。你冇有竄改疇昔的看法、成見,你仍然拘泥於“人與社會乾係”這個層麵、範圍上,你就會以為是“有為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