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140章 (1)

第140章 (1)[第1頁/共6頁]

益州郡夷反,太守李飆討平之。

庚辰,司徒楊賜免。

延陵寢災。

冬,十月,司徒袁隗罷;十一月,丙戌,以光祿大夫楊賜為司徒。

夏,四月,郡、國七大水。

秋,七月,司空楊賜免;以太常潁川唐珍為司空。珍,衡之弟也。

市賈小民有相聚為宣陵孝子者數十人,詔皆除太子舍人。

司空唐珍罷,以永樂少府許訓為司空。

初,朝議以州郡相黨,情麵比周,乃製昏姻之家及兩州人士不得對相監臨,至是複有三互法,忌諱轉密,選用艱钜,幽、冀二州久缺不補。蔡邕上疏曰:“伏見幽、冀舊壤,鎧、馬所出,近年兵饑,漸至空耗。今者闕職經時,吏民延屬,而三府推舉,逾月不定。臣怪問其故,雲避三互。十一月有禁,當取二州罷了。又,二州之士或複限以光陰,猜疑遲淹,兩州懸空,萬裡冷落,無所管係。愚覺得三互之禁,禁之薄者。今但申以威靈,明其憲令,對相部主,尚害怕不敢營私;況乃三互,何足為嫌!昔韓安國起自徒中,朱買臣出於幽賤,並以才宜,還守本邦,豈複顧循三互,係以末製乎!臣願陛下上則先帝,蠲除近禁,其諸州刺史器用可換者,無拘日月、三互,以差厥中。”朝廷不從。

令三公條奏長吏苛酷貪汙者,奪職之。平原相漁陽陽球坐嚴格,征詣廷尉。帝以球前為九江太守討賊有功,特赦之,拜議郎。

以太常陳耽為司空。

六月,弘農、三輔螟。

熹平二年癸醜,公元一七三年春,正月,大疫。

吳郡司馬富春孫堅募集精勇,得千餘人,助州郡討許生。冬,十一月,臧昮、陳寅大破生於會稽,斬之。任城王博薨,無子,國絕。

仲春,辛亥朔,日有食之。

鮮卑寇幽州。

以太常東海陳耽為太尉。

十一月,會稽妖賊許生起句章,自稱陽明天子,眾以萬數;遣揚州刺史臧昮、丹楊太守陳寅討之。

遼西太守甘陵趙苞到官,遣使迎母及老婆,垂當到郡;道經柳城,值鮮卑萬餘人入塞寇鈔,苞母及老婆遂為所劫質,載以擊郡。苞率騎二萬與賊對陳,賊出母以示苞,苞悲號,謂母曰:“為子無狀,欲以微祿奉侍朝夕,不圖為母作禍,昔為母子,今為王臣,義不得顧私恩,毀忠節,唯當萬死,無以塞罪。”母遙謂曰:“威豪,人各有命,何得相顧以虧忠義,爾其勉之!”苞立即進戰,賊悉摧破,其母妻皆為所害。苞自上歸葬,帝遣使弔慰,封鄃侯。苞葬訖,謂村夫曰:“食祿而出亡,非忠也;殺母以全義,非孝也。如是,有何臉孔立於天下!”遂歐血而死。

六月,北海地動。

六月,壬戌,以太常南陽劉逸為司空。

熹平三年甲寅,公元一七四年春,仲春,己巳,赦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