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140章 (1)

第140章 (1)[第1頁/共6頁]

秋,七月,太尉許訓罷。以光祿勳劉寬為太尉。

蒲月,丁卯,赦天下。

六月,京師大水。

閏月,永昌太守曹鸞上書曰:“夫黨人者,或耆年淵德,或衣冠英賢,皆宜股肱王室,擺佈大猷者也;而久被監禁,辱在塗泥。謀反大逆尚蒙赦免,黨人何罪,獨不開恕乎!以是災異屢見,水旱薦臻,皆因為斯。宜加沛然,以副天心。”帝省奏,大怒,即詔司隸、益州檻車收鸞,送槐裡獄,掠殺之。因而詔州郡更考黨人弟子、故吏、父子、兄弟在位者,悉免官監禁,爰及五屬。

吳郡司馬富春孫堅募集精勇,得千餘人,助州郡討許生。冬,十一月,臧昮、陳寅大破生於會稽,斬之。任城王博薨,無子,國絕。

秋,七月,甲寅,葬桓思皇後於宣陵。

夏,四月,郡、國七大水。

初,魏郡李暠為司隸校尉,以舊怨殺扶風蘇謙;謙子不韋瘞而不葬,變姓名,結客報仇。暠遷大司農,不韋匿於諭弜中,鑿地旁達暠之寢室,殺其妾並小兒。暠大懼,以板藉地,一夕九徙。又掘暠父塚,斷取其頭,標之於市。暠求捕不獲,憤恚,嘔血死。不韋遇赦還家,乃葬父行喪。張奐素睦於蘇氏,而段飃與暠善,飃辟不韋為司隸處置,不韋懼,稱病不詣。飃怒,使處置張賢就家殺之,先以鴆與賢父曰:“若賢不得不韋,便可飲此!”賢遂收不韋,並其一門六十餘人,儘誅之。

熹平四年乙卯,公元一七五年春,三月,詔諸儒正《五經》筆墨,命議郎蔡邕為古文、篆、隸三體書之,刻石,立於太學門外,使後儒晚學鹹取正焉。碑始立,其觀視及摹寫者車乘日千餘兩,填塞街陌。

有人書朱雀闕,言:“天下大亂,曹節、王甫幽殺太後,公卿皆屍祿,無忠告者。”詔司隸校尉劉猛逐捕,旬日一會。猛以誹書言直,不肯急捕。月餘,主名不立;猛坐左轉諫議大夫,以禦史中丞段飃代之。飃乃四出逐捕,及太學遊生係者千餘人。節等又使飃以它事奏猛,論輸左校。

孝靈天子上之下

十仲春,甲寅,以太常河南孟彧為太尉。

鮮卑寇幽州。

十仲春,鮮卑入北地,太守夏育率屠各追擊,破之。遷育為護烏桓校尉。鮮卑又寇幷州。

司空唐珍罷,以永樂少府許訓為司空。

癸酉晦,日有食之。

三月,壬戌,太傅胡廣薨,年八十二。廣周流四公,三十餘年,曆事六帝,禮任極優,奪職何嘗滿歲,輒複升進。所辟多天下名流,與故吏陳蕃、李鹹併爲三司。練達故事,明解朝章,故京師諺曰:“萬事不睬,問伯始;天下中庸,有胡公。”然和順謹愨,常遜言恭色以取媚於時,無奸佞之風,天下以此薄之。

熹平六年丁巳,公元一七七年春,正月,辛醜,赦天下。